著名学者徐家良教授做客公司公共管理大讲堂

发布日期: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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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下午,应ag真人登录MPA教育与管理中心邀请,著名NGO学者、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为公司MPA学员作了题为“慈善法对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影响”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公司MPA中心副主任唐德龙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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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逢慈善法出台之际,徐家良教授围绕社会组织的概念辨析、《慈善法》 解读、慈善法对社会组织的影响以及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遇,详细解读了慈善法的来龙去脉及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影响。
徐家良教授结合具体制度规定、实践案例和亲身经历,首先为在场MPA学员及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同学耐心分析了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企业、志愿组织、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等13个概念的差异,从而归纳出涵盖狭义社会组织、中义社会组织、广义社会组织的“旧的”社会组织的边界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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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徐家良教授围绕立法过程、立法重要性、立法框架和立法创新点,对《慈善法》进行解读,并提出了在概念、范围、管理部门、支出比例与年度管理费用、不同法律之间的冲突、慈善组织与慈善个体关系、信息平台的主导权、社会服务机构等几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徐家良教授认为,在法律体系的构建,自律、他律与业律,以及增加开放度,竞争加剧等方面,慈善法将对社会组织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他表示,慈善法的出台,将可能在组织选择、行为选择、建立慈善行业组织、慈善组织界别、提升能力、设置慈善专业学科和成立慈善学院等方面,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遇。
    最后,徐家良指出,在传统观念上,政府、企业、第三部门是“分立的三个部门”,现在的观念则倾向于“交叉的三个部门”,即“三圈互动”,并形成了“新的”社会组织的边界与范围。
    本次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仍意犹未尽。徐家良教授深入浅出,娓娓道来,为与会MPA学员、在校研究生及本科生系统讲授了慈善法对社会组织的作用和影响,得到了热烈回应。讲座尾声,与会MPA学员、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本科生就一些慈善法与社会组织发展问题向徐家良教授进行提问,并得到了良好互动。最后,唐德龙副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徐家良教授、其他与会嘉宾和在场同学表示了感谢。
    ag真人登录教育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吕朝伟、中央民族大学基金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健副教授,以及2015级、2016级MPA学员及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研究生等60余人参与本次讲座。
附:上海交通大学徐家良教授简介  
徐家良,上海交通大学二级教授,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研究基地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第三部门研究》主编,《中国社会组织》编委,《上海社会组织》顾问。
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基金会与慈善体制改革、社会组织评估、社会企业与社会创新等。
曾向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专家意见稿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专家意见稿。